一、 工讀前宜向學校實習輔導處或各地就業輔導機構作工讀諮詢,先行瞭解就業市場狀況、擔任的工作內容、工作型態、有無安裝合格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等,避免擔任有危險性及自己體能無法負擔得了的工作,不能只顧工資的高低,否則一旦發生職業災害,就後悔莫及了。
二、 工讀盡可能選擇與自己所學類科相關的工作,俾學以致用或與自己性向、興趣接近,且自認最適合的事業單位,不避免有安全之虞的工作。
三、 如訂有書面契約,契約內容要公平、合理;如契約內有以下條款,即須請教學校師長、救國團或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再行簽約:
預扣薪資 = 即先課扣若干工資,作為賠償之預備違約金。
未工作滿多少天不得領薪。
未服務滿預定期限之處罰。
預繳工作保證金。
放棄一切民事賠償條款。
強迫加班條款或不加班扣錢條款。
扣押身分證。
有些求才廣告,或廠商雇主自發招募求才訊息,或有掩飾不實情形,應謹慎辨識小心掉進就業陷阱,招致受騙與剝削。 |